
清远公积金使用将再出新政!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征求《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意见。

通知中显示,为了清远公积金将提高租房提取频次和额度,并且再一次降低公积金购房首付!
话不多说,来看具体详情!
01.公积金购房首付比例降至20%
根据通知,申请人家庭第一次和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ZUI DI首付比例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ZUI DI首付比例为15%。
原政策中,第一次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为30%,二套首付比例为50%,此次新政直接统一了首套和二次购房首付比例,一起降至20%。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的期限。
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后5年,男性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68周岁,女性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63周岁。
02.租房频次和额度调整
租房方面,缴存人租房提取时间间隔缩短至3个月。
租住商品房,租赁合同已在“清远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ZUI GAO限额全市统一提高至2500元/月/户;租赁合同未在“清远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提取额度提高至1000元/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