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重量级武器”——城中村改造,终于有了新动向!
10月12日,住建部明确,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将分三类实施:
1、符合条件的实施拆除新建;
2、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
3、介于两者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
具体什么情况,一起来看一下。
促使城中村改造进一步推进的契机在于:城中村普遍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大、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亟需实施改造。
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
其中重点强调:
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可见超大特大城市是此次推进城中村改造的主要范围。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有7个超大城市和14个特大城市:
各地正按照部署,扎实开展配套政策制定、摸清城中村底数、编制改造项目方案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中村改造信息系统投入运行两个月以来,已入库城中村改造项目162个。
超大特大城市在城中村改造中,拆除新建的将按照城市标准规划建设管理,整治提升的将按照文明城市标准整治提升和实施管理。
文件中提出超大特大城市推进城中村改造的“三大坚持”:
1、坚持先谋后动
先行做好征求村民意愿、产业搬迁、人员妥善安置、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落实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等前期工作。
2、坚持依法征收、净地出让
由城市政府明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责任部门、征收补偿标准和程序等,并依法依规实行征收,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3、坚持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
既可以由城市政府筹措资金,也可以引入社会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给予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支持。
城市政府对城中村改造负主体责任,统筹市域内改造资金安排,做到改造资金市域内综合平衡、动态平衡,
对于整治提升类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将建立政府与村民、社会力量改造资金共担机制。一部分集聚了产业的城中村在改造中将做好产业搬迁和转型升级,
在摸清城中村产业状况的基础上,城市政府将安排好产业转移承接园区,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先行有序疏解集聚产业。
改造后,将根据城市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产业布局,引入优质产业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并提供一定规模比例的低成本创业空间,保障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创业需求。
据了解,城中村改造将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各地城中村改造土地除安置房外的住宅用地及其建筑规模,原则上应当按一定比例建设保障性住房。
各地将坚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超大特大城市分类推进城中村改造对于城市发展意义重大:
1、利于补齐公共服务短板。
改造不仅会显著增加居住空间,还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建设,进而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2、为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提供了新路径。
摒弃传统大拆大建的传统房地产开发模式,通过鼓励企业“投、建、运、管”全寿命周期参与,实现向新发展模式转型。
3、对“扩投资、促消费、稳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推进城中村改造将进一步激发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发展活力,带动有效的投资、拉动消费和促进经济增长。
4、将有效扩充金融信贷体系。
改建后的住房容积率很可能有所提升,将吸引新的居民购房入住,新建商品房销售将带动按揭贷款增加。
通过改造,可达到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目的,
对于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城市提供有利支持。
今年出台的“稳楼市20条”中曾提出,
支持各区开展棚改房票化工作,研究推动城市更新采取“房票”安置补偿方式。
被视为“棚改2.0版”的本次城中村改造,哈尔滨能否实现棚改房票化呢?
注:稿源来自哈尔滨新闻网《明确!“棚改2.0”分三类,这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