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全面排查小区配套幼儿园 未按要求开工建设将被约谈

大连有贝壳

 家附近是否有幼儿园?孩子上幼儿园是否方便?是很多家长们都关心的问题…… 

近日,辽宁省召开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推进会议,小区附近没有幼儿园等问题马上就要得到解决了! 

依据辽宁省政府办公厅此前印发的《辽宁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我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将分三个步骤完成。 

步骤一 

对已建成的小区未规划幼儿园的,县(市、区)政府要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正在建设的小区未规划幼儿园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补救措施。 

对已规划幼儿园但不能满足小区实际需要的,县(市、区)政府要通过依法调整规划、扩增配建幼儿园规模予以解决。 

对历史形成的一定区域内幼儿园短缺问题,县(市、区)政府要做好选址、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在合适地点建设规模适当、符合要求的幼儿园。 

步骤二 

《工作方案》提出,严格按照规定配建幼儿园。严格按照批准的城镇小区规划条件、建设手续及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对有幼儿园完整建设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者未同步建设的,县(市、区)政府要约谈建设单位,责成其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套建设。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对违反规划要求和建设条件且不按时落实整改要求的建设单位,要将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同步规划、分期建设的小区,要保证配套幼儿园同步建设、优先交付使用。 

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未移交的应限期完成移交,对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予以收回。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对移交的幼儿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已办理移交手续的,教育部门要在接收后12个月内实现开园招生。 

步骤三 

《工作方案》提出,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规定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低于50%的地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办成公办幼儿园。 

办成公办园的,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方面的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做好对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明确补助标准,加强对普惠实效及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 

根据工作方案,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各级政府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要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规划、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问题,要按照国家规定时间完成整改。 

转载自辽宁日报《辽宁将全面排查小区配套幼儿园 未按要求开工建设将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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