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问:离婚了名下无房,曾经有过公积金参贷记录,自己再买房子,还算首套吗?
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房贷记录,离婚后记双方各有一次房贷记录。离婚后名下无房,再次购买商品房,属于二套,首付五成或八成(贷款已还清首付5成,贷款未还清首付8成),具体参考当事人征信记录。
问答专家:张慧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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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问:房子卖了,户口怎么办?
答:房子卖了之后房子里面的户口可以通过一下几种方式转出:
可以将户口迁到苏州大市范围内个人名下其他房子里。
如果名下在苏州大市范围内仅有一套住房,可以凭唯一住房出售证明把户口迁到街道办集体户。
如果单位有集体户口资质,可以将户口迁到单位集体户口。
如果大市范围内有亲戚且亲戚同意你将户口迁入他家,可以迁入亲戚的户口。
如果没有亲戚也没有单位,可以将户口挂靠在就近的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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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问:卖家是位老先生,他夫人去世了,产证需要去名字,才能交易吗?
答:先办理继承,再重新办理新产证,等新证出来后才可以再交易,去不去名是要看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来认定。如果儿女放弃继承权的话,老先生一人承担,可以直接变为老先生独自产权。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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