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一区共建统一信用体系优化营商环境

大连有贝壳

共建信用机制、共享信用信息、共创信用品牌、共育信用人才……15日在沈阳市举行的“金融助振兴——辽宁行动”主旨会议上,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签署《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在体制、人才、应用等八个领域展开合作,共建区域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打造“信用东北”品牌。 

根据协议,东北三省一区将建立相对一致的信用制度及立法保障机制,互认互通各地区相同领域的信用评价标准和信用评级结果,实现三省一区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并推进三省一区与国家及其他省市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东北三省一区还将建立完善信用产品和应用的互通共认机制,形成“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用信息共享互动、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跨区域信用联合奖惩模式。同时共同培育一批公信力较高、业务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好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信用服务机构及人才,推动信用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转载自新华社《东北三省一区共建统一信用体系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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