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 保固维修
一、承诺内容
北京链家经纪人在签署《居间服务合同》前将对房屋是否存在漏水情况向出售方核实,并如实告知买受方,让出售方在自愿、公平、透明的基础上做出购买决定。若北京链家经纪人未在签署《居间服务合同》前如实告知买受方房屋漏水,自过户之日起6个月内房屋主体结构内发生漏水情况,则由北京链家根据指定维修公司的评估结果进行补偿(仅评估漏水原因,根据赔付项中相应的漏水原因的补偿办法进行赔付),若存在多处问题,补偿金额最高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二、适用条件和范围
1. 适用于经北京链家经纪人成交的二手房买卖业务;
2. 适用于建成年代在2000年(含)以后的住宅;
3. 交易房屋过户之日起6个月内房屋主体结构内发生漏水情况;
4. 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即2015年7月1日(含)生效;
5. 漏水维修补偿范围包括卫生间、厨房、室内管道(不包含暖气管道或地暖管道),具体范围包括:①卫生间防水问题导致漏水②主墙体内管道漏水(非主管道)③自供水管阀门漏水(不含公共区域:公共管道、外墙、屋顶、露台、阳台、窗户等)提供本服务承诺。
6. 服务承诺补偿方案:
对于适用本保障服务内容的维修工程,必须由北京链家指定的第三方维修公司对漏水点进行维修估价,北京链家会根据估价金额支付维修费用。
(注:漏水维修工程的施工目的仅为消除漏水隐患/处理漏水点问题,对于因修复漏水处而需拆除、破坏室内外原有设施设备、装潢等,以及由于漏水而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情况,均不在维修费用的补偿范围内。)
【不适用情形】
1.在合同/协议中已明确体现交易房屋曾存在漏水情况、已注明漏水位置及原因;
2.因第三方(如楼上/隔壁住户)原因或公共设施(如公共管道、建筑物外墙、屋顶、露台、阳台、窗户等)发生的渗漏水;
3.房屋保固范围设施损坏处是因自行增改建(如顶楼、平台加盖、安装防雨棚等)或装修工程所引起的渗漏水;
4.因火灾、雷击、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引起的渗漏水;
5.保障期间内,买受方以任何原因将保障范围全部或一部分所有权移转予他人时;
6.建成未满五年的新房,由开发商或维修方履行维修义务。
三、申请和保障流程
北京链家将在接到申请后的15日内进行评估并给出判定结果,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维修费补偿(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银行系统问题赔付时间顺延)。